42岁的张鲁明,是山东省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征收分局咨询事务所所长。他贪财、贪色,贪得无厌,终于落入法网。今年4月,当张鲁明站在被告席上,当法官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时,这位在日记中记录下自己犯罪经过的税官,“贪”梦方醒,后悔不迭。然而为时晚矣。
1999年1月6日,一位举报人气冲冲地走进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公室,对接访的检察官吼道:“对腐败透顶的税务人员,你们敢不敢查?检察院要不管,我往上告,告到中央,也要告倒他。”举报人向检察官揭发了张鲁明利用手中查税的权力,经常向分管企业、个体业户疯狂地索贿受贿,敲诈勒索的行径。眼下又向举报人索贿钱财,而不管企业的承受力如何。如果被索贿者拒不交纳贿金,必将招致罚款的下场。张鲁明生财有道,向企业、个体业户索贿的金钱,还要放在其帐上滚利息,年息20%,不管企业经营是赚还是赔,张鲁明的利息雷打不动,一分也不能少。
张鲁明爱打麻将,他到他管的业户打麻将,只能赢不能输。张鲁明吃饭要到大酒店,什么夜总会、桑拿浴、泡小姐,张鲁明乐此不疲,企业老板若不精心伺候,就会给你点颜色瞧瞧。
饱受张鲁明欺诈的举报人越说越激动,“我们私下里叫张鲁明是瘟神,躲得他远远的,唯恐惹祸上身。巴不得给他3万、5万的,让他别再来骚扰。可张鲁明拿到钱后,照样来,这样下去,非把我们整垮不可。”
反贪局果断地作出了对张鲁明初查的决定。
次日凌晨,办案的检察官兵分三路紧急出动,对张鲁明进行初查。结果汇集到反贪局长的案头:张鲁明确有受贿犯罪的事实。经请示检察长决定:依法传唤张鲁明。
传讯时,检察官在张鲁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发现4只避孕套。检察官问:“这大概不是回家用的吧?”张鲁明尴尬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但张鲁明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他只承认“曾到有关单位报销过饭费和药单子”。但检查官步步紧逼,使他鼻尖上沁出了汗水。一直到凌晨3点,张鲁明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像挤牙膏似地开始交待问题。
1995年5月他在任天桥地税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时,向分管企业索要现金3000元,用于携情人到天津看世兵赛。
1996至1997年,他任天桥地税局洛口税务所副主任期间,收受分管企业贿赂3.5万元,还把自己购买的皮衣发票让企业报销,得款3500元。
1996年春天、1997年9月、1998年春节,张鲁明收受某外地驻济企业贿赂8000元。
1997年3月,张鲁明让分管企业陪他到南方旅游,索要某大酒店经理5000元现金。
张鲁明还把自己的住宅电话费3721元、药费5116元到分管的企业报销。
在对其住宅进行搜查时,细心的检察官在张鲁明家衣橱顶部发现一只皮箱,内装36本日记,内中详细记载着张鲁明受贿犯罪的细节。
当检察官一笔一笔地核实张鲁明受贿数额时,他气急败坏地嚷:“你们还有完没完,哪个领导受贿一点点摞起来,也得到这儿来。”在张鲁明眼里,似乎满世界没一个好人,更没有清正廉洁干部,人人都像他一样贪婪。检察官最终查实张鲁明索贿受贿额7.8万元,而他借打麻将等形式索要的非法收入和到夜总会洗桑拿挥霍的金钱则难计其数。(待续)